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聯(lián)系我們
第一條為促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鼓勵優(yōu)秀學生完成學業(yè),培養(yǎng)更多優(yōu)秀人才,由北京理想產業(yè)集團出資在我校設立“向日葵1+1獎學金”,根據(jù)北京理想產業(yè)集團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日葵1+1獎學金用于獎勵我校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品學兼優(yōu)二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人民幣,每年評定名額50名。
第三條 學生工作處負責該項獎學金的審定、推薦工作。相關學院(系)負責本學院(系)學生的初評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四條 向日葵1+1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2.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3.熱愛所學專業(yè),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yōu)秀,學習成績排名在本班前30%,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本班前50%,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yōu)先考慮。
第五條 相關學院(系)可根據(jù)向日葵1+1獎學金的基本條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六條 向日葵1+1獎學金按學年度申請和評審,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學校每年9月開始受理申請,10月30日前報送。評審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第七條 向日葵1+1獎學金評審程序如下:
1.本人申請。學生向學院(系)提出申請并填寫《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向日葵1+1獎學金申請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班級民主評議,確定推薦名單。班級民主評議要以參加人數(shù)不少于全班同學的4/5且參加評議的學生1/2以上表示同意作為必要條件。
3.學院(系)評定小組初審。學院(系)評定小組對班級推薦結果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評選條件的,予以公示三天,對公示期內被提出異議的學生,應予以重新審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審查不成立的,將初審名單與推薦表等報學校評審委員會評審。
4.學校評審委員會審定推薦。校評審委員會根據(jù)學院(系)的初審結果,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推薦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送北京理想產業(yè)集團審批。
5.北京理想產業(yè)集團審核批準。
第八條 向日葵1+1獎學金要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第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該項獎學金評定資格,并報北京理想產業(yè)集團審批。
1.必修課考試不及格者;
2.誠信意識較差者;
3、課程考試作弊者;
4.有其他違反學校紀律行為者;
5.在申請該項獎學金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第十條 本辦法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向日葵1+1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