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設發(fā)[2003]149號
一,、為了加強實驗室技術安全及環(huán)境保護(以下簡稱技安環(huán)保)工作的管理,防止職業(yè)危害、技術危害,、環(huán)境污染及其它公害的發(fā)生,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及國家財產安全,保護校園學習,、生活環(huán)境,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二,、技安環(huán)保工作是關系到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身體健康的重大問題,各實驗室及主管實驗室的領導,應將此項工作列入本職工作范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教學與科研。
三,、技安環(huán)保工作實行“專管成線,群管成網,專群結合,重在預防”的原則,各實驗室應設兼職環(huán)保技安員,適時組織技安訓練,進行環(huán)保教育,充分發(fā)揮實驗技術人員作用,形成技術安全網,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各實驗室要針對技術安全及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對參加實驗的學生進行技安環(huán)保教育,。對有可能產生公害或人身危害的實驗項目,在學生實驗或下廠站實習前,均要進行專題講解及技術訓練,達到“應知、應會”,,方可進行獨立操作,。
五、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增添的新儀器,、新設備,增開的新實驗、新項目,制造的新產品或對舊產品進行新的技術改造時,都要進行試做,、試制,、試運行,各項技術指標均應符合技安環(huán)保要求。
六,、實驗人員屬于新上崗或調換新的崗位時,必須進行技術訓練和安全環(huán)保教育,。禁止未成年人、臨時工和不懂操作規(guī)程的人從事危險作業(yè)和有可能產生公害的工作,。
七,、對各種機械設備中的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連桿,、轉軸、飛輪,、皮帶輪及壓力機械的施壓部位,都要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定期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的技術安全狀態(tài),。
八,、對各種電器設備的線路絕緣、保險設施,、裸露密封,、外殼接地、自動開關、安全保護,、警示標牌等,都要按規(guī)定設置,、安裝和及時檢修,并有專人檢查管理,嚴禁違章帶電使用。
九,、對各種壓力設備中的安全閥,、壓力表、水表,、管道,、氣瓶等,要按規(guī)定儲運、檢測和安裝,力求做到防火,、防曬,、防爆、防超越安全極限,。
十,、實驗室所使用的易燃易爆品、毒害腐蝕品,、自燃物品及氧化劑,、過氧化物等,要有專人保管領用制度。對于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有可能引起的損害,應有消除和控制的措施,。對于散發(fā)有害健康的煙霧、毒氣,、粉塵等,應安裝通風,、吸塵、凈化裝置,。在接觸酸,、堿等腐蝕性物質,且有燒傷危險的工作地點,要設有沖洗設備。
十一,、實驗室工作要謹防對環(huán)境和人體的危害,。實驗中所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煙霧、粉塵,、噪聲,、輻射、振動,、射線等技術污染物,要有防護和安全處理措施,。嚴防危險物品的滲漏,、混合、溢流,、腐蝕,、丟失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禁止不按規(guī)定,對危險品和污染物進行隨意裝卸、運輸,、貯存、堆放,、棄置,、傾倒和排放。
十二,、實驗中提取或產生的各種流行病和傳染病病源,包括各種疫苗,、菌種等,要妥善、安全的保存和使用,。有放射性物料及射線裝置(包括伴有產生射線的電器產品)的實驗室,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放射性物品管理條例,加強管理,謹慎操作,嚴防泄漏和污染,。
十三、實驗室在校園內采集植物及土壤標本,應注意保護環(huán)境,不得損害園林,、綠地及自然景觀,。
十四、各實驗室應樹立“安全第一,重在預防”的思想,重點部位在節(jié)假日,、易出問題的時間,、季節(jié),要留人值班或定時檢查,要克服僥幸心理,及時消除隱患。若有事故發(fā)生,要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作好記錄,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及校園環(huán)境不受危害,。
十五,、學校對一切不遵守紀律,不負責任,違反技安環(huán)保制度,造成重大事故者,將分不同情況,追究責任,給予嚴肅處理,對于觸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