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生班:
為做好學校 2022—2023 學年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在校注冊有正式學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和 2022 年被我校錄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預科學生,。
二、認定等級
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認定等級分為特別困難和一般困難兩檔,,學生班根據學生本人實際情況和相關要求進行等級認定,。
三、認定原則
(一)基本原則
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認定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積極引導與自愿申請相結合的基本原則,,按照學生本人申請、班級民主評議和學院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定性原則
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fā)的重點保障人群名單,,應全部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般應認定為特別困難學生,;獲得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一般應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定量原則
依據學生申報的個人情況,、父母收入情況,、家庭現(xiàn)實狀況等內容綜合研判,,可參考民政部網站發(fā)布的 2022 年 1 季度低保標準(附件 1)進行認定,。
四、認定程序
(一)宣傳告知
各學生班要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告知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作用和意義,,組織學生集中學習《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辦法》(學生〔2019〕1 號),,宣傳講解學校資助政策,,幫助學生了解認定依據及程序,指導學生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困難認定申請,,并提醒學生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二)學生申請 (9 月29 日—10 月3 日)
學生本人登錄學校信息綜合服務平臺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模塊,認真詳實填寫個人申請并下載打印《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表》,,鄭重填寫誠信申報的個人承諾,,將相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級資助評議
小組,具體申請步驟及要求參見學生操作手冊(附件 2),。
(三)班級評議 (10 月4 日—10 月8 日)
各班主任登錄學校信息綜合服務平臺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模塊,,逐項審核學生填報信息完整性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與申請學生面對面談心談話,,并組織召開班級資助評議小組評議會,,結合學生日常表現(xiàn)及消費行為情況開展評議(附件 3),對高年級學生還應結合上一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及復核情況,,提出班級認定意見,,班主任綜合班級評議小組認定情況后在系統(tǒng)中填寫對學生的申請審批意見,具體步驟參見家庭經濟困難生認定審核手冊(附件 4),。
(四)學院初審 (10 月9 日—10 月10 日)
各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對班級評議結果進行嚴格審核,,特別是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fā)的重點保障人群以及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未能認定的要逐一進行核實、高年級新申請認定學生提供的相關材料要認真核查,,確保認定精準,,學院將初審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 3 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學校審定 (10 月14 日—10 月21 日)
各學院將初審名單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定后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建立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信息檔案,并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
五,、工作要求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是學生資助工作的基礎,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深入困難學生群體中間,,摸清底數(shù),做好相關調研和幫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確保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學院要認真復核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fā)重點保障人群名單學生及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確實經濟狀況好轉或學生本人自愿放棄認定的,,學生本人應向學院提交個人申明,個人申明材料由學院留底備查。
(三)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要實事求是,,堅持“應認盡認”和“精準認定”,,杜絕“想認就認”和“大水漫灌”,原則上不限定認定比例,,但一般應掌握在不超過學生總數(shù)的30%,;各學院不得在認定前自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倒推名額分配各班級進行認定,;對于家庭經濟確實困難但未提出申請的學生,,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應主動發(fā)現(xiàn),及時了解情況并指導學生進行申請,。
太陽集團8722網站
2022年9月28日